公共场所可以养宠物吗?
某城市的市中心,发生了一起车祸:一位女士坐的计程车,遭到了宠物狗的猛烈撞击。这只宠物狗的主人,把他的宠物狗锁在了计程车后座,却在开车的时候,让宠物狗跳下后座,结果发生了这起事故。而这个城市的其它公共场所,像公交车站、咖啡店、书店等地,也都屡见不鲜的看到了宠物的存在。这个城市的人们,对是否应该在公共场所养宠物,展开了激烈的讨论。
正方:应该。人既然可以社交,那么宠物也有社交的权利。每个人都是这个社会上的独立个体,所以那些依附于动物的“动物权”也理应得到这个城市的尊重!而且养宠物不仅能陶冶我们的感情,还能帮助人们转移压力,给人们带来更多的乐趣,何乐而不为?
反方:不该。人们之所以生活在城市的“钢筋铁骨架”里,是为了追求更便捷的居住条件和更高效的工作效率,不是给动物们住的!人类社会有严格的等级制度,人类自身都要遵守纪律,遵守法律,宠物又有多高的道德水平呢?一旦宠物给别人的生活造成了困扰,到底该怎么办?更何况还有那么一些主人,根本不懂得尊重生命。他们不仅不好好教育他们的宠物,反而使自己的城市成了“动物的游乐场”。城市管理部门该对这些宠物采取什么行动,这是任何一个有良心的管理者都不得不考虑的问题。
不管双方各执一词,争论不休,但有一点是双方都认可的,那就是:养宠物是一个人的私事。但现在的问题是,这个“私事”已经蔓延到了城市的每一个角落,侵入了别人的日常生活,成为人们生活的一部分。这样看来,养宠物就不仅仅是个人的私事,而是和社会的一个公事紧密相关了。
所以,要不要在公共场合饲养宠物,这个问题,就要牵涉到社会公德问题了。先不说在公共场合饲养宠物是否会危害公共健康,就说公共场合饲养宠物的各种隐患,就已经不是个人能够解决的了。例如,当狗在公众场合排泄了,它的主人不但要清理这些粪便,还可能遭到其他人的唾弃。当狗感染了疾病,它的主人就得立刻处理这只动物,否则就会危及其他动物和个人健康。像狂犬病毒,它的潜伏期可以达到十几年,等这只狂犬死了,它的狂犬病发作,这才会通过它的唾液,传染到它的主人。但即使这样,主人还是有可能被传染。还有,其他的公共病菌,也就无从谈起了。
另外,公共场所是大家的公共场所,不是某任何一个私人的领地。所以任何一个主人,都不能够强迫大家的公共领域去饲养自己的宠物。不管他把自己的宠物训导得有多好,它始终不是一家一日之鸟,它仍然会犯下错误,做出令主人意想不到的事情来。一旦它破坏了公共秩序,而主人又无法为之辩解,那么法律就不允许这个主人,再继续让自己的宠物危害社会了。
所以,在这个法制社会,要解决公序良俗和私权问题,就要引入公共场所饲养宠物的责任原则。什么责任原则呢?就是每一个拥有在公共场所饲养宠物的意愿的人,都必须为这个意愿付出的代价。举个例子,如果你想在城市的一条马路上,在你的私家车上,饲养一条蛇,你可以这么做。但你必须事先买好笼子,事先想想如果蛇在驾车途中必须下来的时候,这条蛇将要怎么下来。还要考虑到其他的一切与此相关的细节,并为之负责。简而言之,就是你在做这件事之前,要想清楚,如果你这么做,你要对你的所有相关联的人物负责,其中包括了这条蛇。
同理,在别的公共场所,也要预先考虑相关联的人的权益。所以在公共场合饲养宠物的人,必定要预先受到法律约束,一旦伤害到了其它公民的利益,就要受到法律制裁。法律不是为了某个特殊的群体而存在的,它的意义就在于它适用于所有的人,保护着所有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