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拉布拉多咬到头部?
李女士带着自家5岁的女孩儿茜茜在小区院子里玩,院墙外面就是农田,茜茜吵着要李妈妈抱出去透透气,李妈妈无奈把茜茜放在怀里,刚出大门就听到茜茜“哎呦”一声,李妈妈顺着声音望去,原来院子里养的拉布拉多冲了过来,一口咬在了茜茜的头部。茜茜的额头被咬伤(具体伤情还在鉴定中),头部有一个十几厘米的伤口。记者联系了女孩儿李女士,她正在医院照顾女儿。“女儿特别不喜欢戴口罩,但她现在根本不能正常呼吸。”据李妈妈介绍,女儿头部受伤在右眼上方,如今这里已经红肿隆起,伤口深可见颅骨,“女儿看见我摸她受伤的部位就非常痛,这还有救吗?”当记者询问李妈妈是否考虑过起诉拉布拉多的主人时,她表示会再带女儿看一下医生,之后再考虑此事。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马良珠律师指出,如拉布拉多的主人对此事没有过错,李妈妈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
宠物咬伤要备案,责任推给保险公司
记者在李妈妈与拉布拉多主人签订的《宠物饲养责任协议》中见到这样一段:“如果爱犬造成他人身体损害,本人将在第一时间主动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拉布拉多主人称,这个协议是李妈妈要求签订的,此前她家的猫也被狗咬伤过,李妈妈要求对方签订的也是这种内容,“我也没多想就签了。”当李妈妈得知茜茜被拉布拉多咬伤后,第一时间找到了主人,但主人称已经给爱犬上了保险,如果要赔偿应该找保险公司,随后便消失了。而接到李妈妈保险索赔申请后,中国平安人寿北京分公司第一中心支公司的工作人员却提出了几个疑问:1、被保险人是否事先告知投保人该宠物曾攻击或伤害他人?2、告知时被保险人是否持有该动物3个月以上的禁止饲养证明?如以上两项为“是”,根据保险条款,该公司不负赔偿责任。工作人员还举了一个例子:如宠物在某城市被投诉攻击或伤害他人,但饲养者将该宠物转至另一城市后继续饲养,并未对宠物实施任何改进措施,转入地保险公司仍需承担赔付责任。而李妈妈称,在将此事告知对方时,拉布拉多的主人并未提及自己为宠物上了保险。“若保险公司以此拒赔,我是否也要承担相应责任?”
被动物咬伤属于人身损害赔偿范围,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因李妈妈的女儿茜茜是自愿走进被咬的拉布拉多的,所以不能判定李妈妈有看护看管不当的责任,而拉布拉多的主人既然为宠物上了保险,就应该承担赔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