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狗被车撞是谁的责任?
现在的人们喜欢饲养宠物,有些人喜欢饲养很小的迷你宠,有些人却饲养巨大的猛犬,但是无论什么原因,人们对宠物的疼爱程度日渐加重,也产生了许多社会问题。
例如一些主人没有照顾好宠物,宠物便乱跑出去发生了意外,有些主人却对宠物纵容不顾,以至于宠物伤人。那么此时,责任应该由谁承担?
广州市白云区鹤龙警察中队副中队长刘扬武介绍说,中国现行法律只对个人私有宠物发生交通事故作出规定,没有明确责任承担的相关部门。
广东泽康律师事务所的林楚泽律师表示,“因第三者的过错致使狗受到伤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第三者请求赔偿;被饲养的狗造成第三者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那么有些网友便问了,如果我的宠物狗在街上乱跑,被机动车碰到了,是不是机动车主人责任?
广东广信法学院院长、教授邓建华认为,一般说来,在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的条件下,“谁主张,谁举证”,车主如果主张自己的权益,那么必须要自己的宠物具有合法的地位,并且证明了车辆碰撞到宠物的事实,以及损失的具体状况。而宠物的主人则需要提供证明这是私人所有的动物以及该犬在道路上行驶的事实。这两大证据都具备的情况下,才能要求机动车方进行适当赔偿。
但是广东普罗米斯律师事务所的何永锋律师认为,如果是在禁止饲养的宠物场合,由饲养人承担相应责任。但是实践中,由于没有相应规则,只能根据公平原则,车主与饲养人之间进行协商。
那么如果我的宠物狗是合法饲养的,但是是在指定场合,并且被机动车撞死了,这责任又该谁承担?
邓建华教授认为,要确定是由哪一方向另一方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需要判定双方当事人的过错责任。如果是车辆的过错,则由车辆一方承担,如果是宠物主人的过错,则由宠物主人承担。但是,如果是机动车一方和宠物主人双方都有过错,则根据过错相抵原则,各自应承担的责任要相应地减轻。
林楚泽律师认为,“因道路管理部门没有及时进行维护,致使路面泥泞湿滑,致人损害,道路管理部门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那么如何来证明自己的宠物狗是在街道上受到伤害?
邓建华教授认为,可以由动物卫生防疫站等部门提供证明。
如果实在没法取得这些相关部门的书面证明,刘扬武中队长建议当事人可以采取一种变通的办法,可以找两个以上的无证人员出庭作证。